发布日期:2024/5/7 11:06:39 访问次数:321
近期有企业会计咨询:企业新购置的固定资产究竟应该如何记账才是正确的?近几年来,国家政策更新很快也很多,这就让很多企业财务不免恍惚,不知道到底应该如何记账。今天小编就带着大家一起学习下。
一、固定资产价值如何确认?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固定资产价值的构成应包括企业为购建某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这些支出既有直接发生的,如固定资产的价款、运杂费、包装费和安装成本等,也有间接发生的,如应分摊的借款利息、外币借款折合差额以及调进外汇价差和分摊的其它间接费用等。
二、固定资产入账最新政策是什么?
①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②本公告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三、不符合新政策的固定资产应该如何入账?
对于不符合新政策的固定资产,应该结合《会计法》相关规定明确折资产旧年限,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一般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具体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参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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