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4/28 17:03:52 访问次数:558
Ps:近期我们接到客户的反馈电话,发现部分客户近期接到了外部不明人员电话虚假宣传关于注册资本到位的问题,甚至有些外来不良同行以政策为借口恐吓客户以此来承接业务,说什么如果在7.1之前不到位也不减资就会遭受税务补税甚至罚款。我司在此严重声明,以上宣传存在不实言论,对政策存在误导获取利益的现象,请客户朋友们不要相信更不要盲目办理减资业务。关于新《公司法》下针对新设立企业和老公司注册资本如何逐步调整处理的问题,请大家关注并阅读以下政策解析。若对政策依然不清楚的,欢迎您来电咨询,切勿盲目偏听偏信。
关于近期企业老板非常关注的注册资本实缴问题,结合最近国家相关部门两次发布的重要文件和意见,小编做了如下汇总及分析:
一、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会议中关于注册资本方面明确了以下几个内容:①新法施行后再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最长期限为五年;②新法施行前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如果注册资本认缴时间超过五年的,应逐步调整至新法规规定的期限内。
二、2024年2月6日,为有效落实新《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新要求,规范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行为,在广泛征求行业协会、大中小各类企业、地方登记机关、国务院相关部门及专家学者等意见建议基础上,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稿中关于注册资本方面的内容为:①设置三年过渡期,便利有限责任公司调整出资期限、股份有限公司缴足股款。过渡期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在过渡期内将出资期限调至五年以内,2032年6月30日前完成出资即符合要求。②有限责任公司自2027年7月1日起剩余认缴出资期限不足五年的,不需要调整出资期限。
综合以上两条最新讯息,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一、自新法实施后(2024年7月1日开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的最长认缴期限依旧为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五年内。所以,注册公司时注册资本要量力而行,因需填写。
二、新法实施前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027年6月30日前可以将注册资本出资期限调整至五年以内,但是最迟也需要在2032年6月30日前完成注册资本认缴到位。所以,国家给与了我们充足的时间和空间去应对本次新法调整和改革,时间充足但是迟早要调整,各位企业老板需要提前做好计划准备了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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